1、关于康桥蓝湾小区配套社区办公用房,4月1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为:经查阅档案资料,康桥蓝湾小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未明确规定必须配套社区办公用房。4月6日穿紫河街道办事处回复凭什么说:必须向社区提供不少于100平米的社区用房???
2、4月1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也说了:原规划审批的总平面图S-6栋标注有社区服务中心,其建筑使用形式可以由开发建设单位与所在社区协商确定。请社区出示当时的协商记录。 3、社区你既然那么大方的协商将可以归社区使用的办公用房让出去了。凭什么来占属于业主共有的架空层? 图4为S-6的现状。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18567920 ![]()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18567987 ![]()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18568065 ![]()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18568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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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4-20 16:57
帖内置顶 – – 2021-04-20 17:29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上咨询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获悉,我街道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了解,现就留言回复如下: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2001年8月25日第85次会议纪要精神,市城投集团下辖的原天源公司在开发康桥蓝湾小区后按此文件要求向惠家坪社区居委会(2014年10月该小区划归康桥社区管辖)移交了位于1号楼1单元的架空层(100平米)作为社区服务用房,此房至今被用作社区长者服务中心,主要为康桥蓝湾小区老年人提供服务。至于提及图纸上原本规划的社区服务用房在什么地方,何时被谁出租给经营户一事,社区确不知情。社区将就此向天源公司和市规划、建设等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武陵区人民政府穿紫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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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1-04-17 11:51
等于是权威部门说这块地甲乙两个协商看怎么使用,甲说这块地我不要了归你乙。
结果一转背甲看见了隔壁别人的地。哟!这块地不错,美其名曰权威部门说这块地是我的,归我了。 天底下有这样的道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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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04-19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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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1-04-19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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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1-04-19 17:22
这种事,你要真想解决就去法院,或者你只是想在这里找存在感,碰到要费精力,要用行动去解决的事你就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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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1-04-20 16:57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上咨询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获悉,我街道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了解,现就留言回复如下: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2001年8月25日第85次会议纪要精神,市城投集团下辖的原天源公司在开发康桥蓝湾小区后按此文件要求向惠家坪社区居委会(2014年10月该小区划归康桥社区管辖)移交了位于1号楼1单元的架空层(100平米)作为社区服务用房,此房至今被用作社区长者服务中心,主要为康桥蓝湾小区老年人提供服务。至于提及图纸上原本规划的社区服务用房在什么地方,何时被谁出租给经营户一事,社区确不知情。社区将就此向天源公司和市规划、建设等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武陵区人民政府穿紫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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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1-04-2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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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04-21 15:43
xiaobin4333:先行政有什么问题吗?咋滴,怕大家知道啊?回到原帖弄的好像去法院没人知道似的,说话也是不过脑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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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1-04-21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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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1-04-21 22:57
xiaobin4333:社区将就此向天源公司和市规划、建设等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回到原帖真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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